物资保障组接收、采购和发放防疫物资情况通报
截至2月20日20:30,我县累计接收、采购和发放防疫物资情况如下:
一、接收情况(包括部分定向捐赠物资)
1、接收资金:累计接受捐款.99万元和台币,其中省市慈善会和红十字会下拨资金.54万元,省总工会下拨资金20万元,社会各界接受捐款.45万元(慈善会接受捐款.77万元,其中省市下拔资金.15万元;红十字会接受捐款.25万元,其中省市下拔资金万元)。
2、接收物资:
(1)防护用品类。N95口罩6.8万个,一次性口罩.9万个,防护服套,隔离衣件,护目镜副,防护面罩(屏)个,乳胶手套68.4万双,防护鞋套2.2万双,防护帽子3.1万顶。
(2)消*用品类。酒精98.2吨,消*液.7吨,手消*液瓶,消*泡腾片箱,NOA碘伏瓶,洗护用品箱。
(3)治疗药品类。免疫球蛋白支,药品箱,龙脑精油瓶,中药饮片1.5吨。
(4)医疗设备类。负压救护车7台,测温仪个,空气净化器83台,脉冲动力弥雾机1个,紫外线消*车6台,呼吸机台,电子血压计10台,紫外杀菌消*灯(含支架)85个,指氧夹个。
(5)生活物资类。饮品箱,方便面箱,湿巾箱,沐浴液箱,水果箱,鸡箱,鸡蛋80箱,大米18吨,食用调和油5吨,蔬菜70吨,奶粉箱,五香茶干箱。
二、采购物资情况
1、防护用品类。N95口罩5.4万个,KF94口罩个,一次性口罩79万个,防护服件,防护面罩(屏)个,护目镜副,乳胶手套5.5万双,鞋套2.7万双,雨衣件,防护帽子2.5万顶,隔离衣件。
2、消*用品类。酒精21.2吨,84消*液27吨,过氧乙酸5吨,双氧水3吨,手消*液2.05万瓶,漂精片4吨,漂精粉2吨,消*粉包。
3、医疗设备类。负压救护车1台,普通救护车2台,雾炮车3台,高流量氧气机2台,便携式彩超1台,移动X线机1台、DR机2台,X光线机1台,床边X光机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台,血球分析仪1台,心电监护仪12台,呼吸机26台,清障车1台,空气消*机50台,床边吸引器5台,移动紫外线灯5台,指脉氧检测仪60台,喷雾器个,测温仪个,红外线成像系统测温设备6台。
已采购尚未到货:负压救护车1台,一次性口罩20万个,防护服0套。
三、发放物资情况(不包括定向捐赠发放物资)
1、防护用品类。N95口罩8.9万个,一次性口罩.1万个,防护服套,护目镜副,防护面罩(屏)个,隔离衣件,防护帽子2.1万顶,乳胶手套67.6万双,鞋套5万双,雨衣件,头罩0个。
2、消*用品类。酒精.6吨,消*液吨,手消*液瓶,NOA碘伏(瓶)瓶,消*泡腾片桶,消*粉袋,洗护用品箱。
3、治疗药品类。免疫球蛋白支,药品箱。中药饮片1.5吨,龙脑精油瓶。
4、医疗设备类。负压救护车8台,普通救护车2台,高流量氧气机2台,便携式彩超1台,移动X线机1台、DR机2台,X光线机1台,床边X光机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台,血球分析仪1台,心电监护仪12台,指脉氧检测仪60台,雾化器台,呼吸机台,测温仪个,电子血压计10台,紫外线消*车6台,空气净化器82台,清障车1台,雾炮车3台,红外线成像系统测温设备1台,脉冲动力弥雾机1个,紫外杀菌消*灯(含支架)85个,指氧夹个。
5、生活物资类。饮品箱,方便面箱,湿巾箱,沐浴液箱,水果箱,鸡箱,鸡蛋80箱,大米5吨,蔬菜70吨,奶粉箱,五香茶干箱。
2月20日当日防疫物资接收、采购和发放情况如下:
一、接收情况
1、接收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共计.66元。
2、接收物资:N95口罩个,一次性口罩个,防护服套,隔离衣件,防护面罩(屏)个,乳胶手套双,鞋套0双,防护帽子1顶,鞋套双,药品16箱,紫外杀菌消*灯(含支架)85个,指氧夹个,脉冲动力弥雾机1个,负压救护车4台,鱿鱼圈(箱)箱,海参复合粉盒,护体液瓶,沐浴乳95瓶,苹果60箱,辣海丝75袋,海鲜海丝80袋,暖立方49个,食用调和油5吨,泰国香米13吨。
二、采购物资情况
一次性口罩10万个,手消*液66瓶。
三、发放物资情况(不包括定向捐赠发放物资)
1、防护用品类。N95口罩个,一次性口罩142个,防护服套,护目镜副,防护面罩(屏)个,头罩0个,隔离衣件,防护帽子3顶,乳胶手套20双,鞋套双。
2、消*用品类。酒精45.6吨,消*液5.3吨,手消*液40瓶。
3、治疗药品类。中药饮片1.5吨,龙脑精油瓶。
4、医疗设备类。负压救护车4台,测温仪个,紫外杀菌消*灯(含支架)85个,指氧夹个,脉冲动力弥雾机1个。
5、生活物资类。五香茶干箱,鸡蛋30箱,榨菜5箱,奶粉90箱,鱿鱼圈箱,海参复合粉盒,护体液瓶,沐浴乳瓶,苹果60箱,辣海丝75袋,海鲜海丝80袋,暖立方49个。
物资保障组
2月20日
注:1.各单位所有物资均在民*局领取,防护用品在县卫健局仓库领取;消*用品在县疾控中心领取。(说明:不对市民免费领取,目前我县紧缺医用物资,医护人员都难以保障,敬请谅解。)
2.防护用品、治疗药品、医疗设备等必须优先分配到乡镇卫生院;雾化器每村1个,乡镇*府和卫生院各2个。
3.各乡镇领取物资后必须制定分配计划表,科学合理、及时精准发放物资,留档备查。
4、防控物资优先保障医疗单位、发热病人、一线防控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国家干部,由各乡镇*府在辖区内统筹发放。已经接受定向捐赠的单位本次发放物资酌情减少。后续分配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全县所有单位或个人,严禁私吞或私分救灾物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发现一起,坚决严厉查处一起,打击处理一起,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目前,我县已经成立了专案组,欢迎举报:或
编辑: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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