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年)》规划成果简介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化州市行*辖区范围,包括东山街道、下郭街道、河西街道、南盛街道、石湾街道5个街道办、鉴江经济开发区、丽岗镇、林尘镇、江湖镇、那务镇、播扬镇、宝圩镇、文楼镇、平定镇、合江镇、中垌镇、官桥镇、新安镇、良光镇、笪桥镇、杨梅镇、长岐镇、同庆镇17个镇,合计个行*村,总面积为.3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建设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洁有序、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化州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到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所有自然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化州市省定贫困村成功摘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到年,全市农村全面建设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发展定位
粤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点、“橘红故里”休闲旅游目的地。
3、主要规划方案
(1)乡村空间体系规划
1)乡村发展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一带两轴八片区”的乡村发展空间格局。
一带。即化州南粤古驿道及沿线村庄,是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的重要廊道,乡村振兴的重点地区。
两轴。即S与S重要交通廊道沿线的村庄,是展现村庄风貌、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轴线。
八片区。即八大乡村特色发展片,是化州市美丽乡村连线连片创建、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包括古驿道—新农村示范片、龙湾湖体育特色片、禅宗生态特色片、丝绸生态特色片、平定化橘红特色片、北部山区生态特色片、万亩果园特色片、城郊旅游特色片。
2)村庄分区体系规划
规划形成城镇协调区、乡村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三类分区。
城镇协调区。划定化州市城镇协调区内的村庄共计83个。位于规划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或城镇边缘、城镇和乡村结合部的区域。该地区受到中心城区和各镇区的影响和辐射带动作用较强,与城镇地区在经济产业、公共设施、用地功能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
乡村发展区。划定化州市乡村发展区内的村庄共计个。为农业发展为主,兼具特色发展的乡村地区,该区域受城镇辐射带动较弱,以农业生产种植为主。重点通过编制村庄规划指导农房建设审批,依托本地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基地。
生态协调区。划定化州市生态协调区内的村庄共计51个。村域范围内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生态控制线的行*村,这类区域发展应以保障生态安全为前提,可适当发展生态旅游观光产业,利用生态资源协调发展。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村庄,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分散的一般村搬迁至镇区或中心村,腾退原有土地指标,用于考虑有开发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3)村镇体系规划
规划形成市域主中心、市域副中心、重点镇、一般镇四级的城镇等级体系。
规划形成城镇转型村、中心村、一般村三级村庄等级体系。
城镇转型村。规划化州市域城镇转型村80个,位于城镇周边地区,逐步向城镇功能转换的地区,其设施配置重点考虑与城镇设施共享;中心村。规划化州市域中心村57个,综合考虑已有规划、发展意向和各村发展条件合理确定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配套较齐全,对周边一般村有一定辐射带动功能;一般村。规划化州市域一般村个,配置基本的基础和市*设施,主要服务于村域内各自然村的行*村。
4)村庄分类体系规划
规划形成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三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规划城郊融合类村庄74个,发展、设施配套需与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统筹协调;促进产业向服务业与制造业转型;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引导村庄逐步向城镇社区转型,推进健康城镇化。
集聚提升类。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个,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重点,提高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配套。
特色保护类。规划特色保护类村庄38个,充分依托和挖掘当地自然生态、地理环境、农业生态、历史文化资源,重点开展村庄整体风貌整治、传统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以“市——镇——村”三层结构设置。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原则,建议市级公服设施向市域副中心合江镇倾斜;构建“镇综合服务核——中心村服务核——一般村服务核”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模式。“镇综合服务核”主要布局镇级设施,位于各镇镇区及其周边的城镇转型村。村级设施以共享为原则,根据设施的使用特点,将村级设施分为两类。一类为标配村级设施,可布置在村委会所在的自然村,形成“一般村服务核”;一类为可共享村级设施,该类设施可优先设置在中心村,形成“中心村服务核”。
(3)乡村风貌规划
规划确定“一廊两轴多片区”的风貌控制重点地区格局。其中:一廊,为古驿道历史景观带,塑造“古韵画廊”。两轴,为省道线景观轴和省道线景观轴。多片区,即特色发展片区。
(4)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
规划“古驿道——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通过采取保护古驿道、保护5个省级传统村落风貌、保护历史环境要素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四个策略建构乡村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5)乡村产业规划
重点扶持现有乡村特色农业(化橘红、蚕桑等特色种植业以及罗非鱼养殖业)和培育特色乡村产业(观光休闲农业、古驿道、南山寺等特色文化或乡村旅游业)。同时结合前文的分类分区划分,对每个村庄提出产业指引,达到“一村一品”的规划要求。
(6)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指引
年年底前,80%以上的行*村达到干净整洁村的标准,40%以上行*村达到美丽宜居村的标准;年年底前,60%以上行*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年年底前,80%以上行*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年年底前,全部行*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的标准,有条件的村庄可率先创建特色精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