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9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9月7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的一则行*处罚信息显示,四川华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被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处罚。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四川华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劣药化橘红(批号:、,标示生产企业: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违法所得.2元。依据《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元。
企查查显示,四川华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具体来看,高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济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15%的股权,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又持有四川华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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